唐山市路北區(qū)第五十四中學原黨總支書記佟紅江為他人在擇校分班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錢款問題。
2015年至2024年,佟紅江擔任唐山市路北區(qū)韓城鎮(zhèn)中學校長、第五十四中學校長、第五十四中學黨總支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擇校分班、校服訂購、底商租賃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現(xiàn)金共計106萬余元。佟紅江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2024年6月,佟紅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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